2016年5月27日 星期五

「陷入困局的是角色還是讀者?翻開第一頁就掉進謎團裡了」聊小說《真實故事 ( True Story ) 》

麥可‧芬克爾(凱特文化)
愈像是接觸到真實、就愈深陷於謎團中的一部懸疑作品,而你卻不得不承認這個作者很狡猾。
#特別感謝凱特文化出版社贈書試閱。



  ■故事大綱 借用書本大綱介紹

二○○二年二月,《紐約時代雜誌》(New York Times Magazine)特約作家麥可芬克爾(Michael Finkel)獲知一則驚人消息─名為克里斯汀隆戈(Christian Longo)的年輕男子因殺害全家而遭致通緝,警方在墨西哥將他拘捕到案。然而他當時的化名正是─《紐約時代雜誌》作家麥可芬克爾。

翌日,《紐時》A-3版面刊登了更令人不安的新聞─來自編輯部的一則啟事,其內容解釋特約作家麥可芬克爾因為一篇研究報導造假而遭受革職。儘管如此,隆戈唯一願意接受訪問的對象即是麥可芬克爾,因此芬克爾動身前往奧勒岡林肯郡監獄,意圖挖掘真相。一段詭異又懸悚的關係就此展開─由專題報導轉變為心理鬥智,真相的本質既神秘、狡詐,兼及甚多咎由自取,謀殺、情愛與欺騙被交織為一場引人入勝之敘事。

※本作已被改編為電影,2015年上映。

  ■特點

自從打開某個開關以後,就很喜歡脫書本的衣服(?)
通常小說的裏封面都滿無聊的,不過這本小說具有設計感的封面滿讓我喜歡的──眼鏡代表其中一個主角麥可‧芬克爾(True);一個是罪犯隆戈(Story)。
看完故事再回頭來看這個封面設計,會覺得很有意思。
兩個主角代表不同的文字、不同的印象,以及不同的符號意義。

  ■讀後感 ※純屬個人觀點,有雷,慎入。

其實在看到大綱的時候,不外乎覺得麥可就是本作的主角、打破砂鍋問到底,或是解開一樁謀殺案的名偵探。
但是整個看完以後,我更覺得麥可所代表的並不是解謎的偵探,而是促使讀者藉由他的身分,代入這整個離奇、荒誕的故事當中,因此閱讀起來有時候會有著某種錯置在書中時空的感受。

想先談談淺層面的部分,比方說,作者本身就是一名記者。
不難發現主角的名字跟作者一樣,甚至麥可的經歷也跟作者幾乎相近,可以大膽的假設就是作者架設而出的分身。

只是,麥可曾經得過獎、卻又因為寫出一篇半真半假的報導而毀掉自己的信譽,這本《真實故事》的起點也就從這裡開始。
由於作者得獎的加持,可以見得文筆是幾乎無可挑剔的(如果忽略幾個翻譯錯字的話),不管流暢度、劇情的鋪陳;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有可能不小心看太入迷而搞混故事中的時態,是過去發生的,還是現在發生的事?

於是故事開始了,從麥可被解雇之後開始、然後又跳進謀殺案,接著接連不斷比較破碎的故事進行著。
不諱言,一開始看的時候比較吃力,故事雖然有章節段落,但需要先釐清楚這一章所講述的事情到底是在謀殺案之前或是之後。


大概在故事情節把麥可跟隆戈交集在一起之前,先對麥可被解雇的原因詳加說明,也許他可以一兩句話就帶過,作者還是選擇用比較詳細的方式去敘述。從麥可深入到受虐童工的故事、深入當地去了解童工的惡劣環境之中,以帶有推理視角的方式去解析童工受虐這件事根本不存在。
麥可原先想將這件事揭發出來,為了呼籲世界重視而捏造童工被虐待的假象,沒想到一念之間,他用採訪到不同童工的紀錄,假裝是一個人的故事,進而發表在《紐約時報》上,想當耳,這件事致使麥可被解雇、也讓他機緣之下接觸到隆戈,進而專心採訪隆戈。

殺害自己的妻子、兒女,進而棄屍,甚至還開車外出旅行,對外宣稱自己就是得過獎的麥可‧芬克爾──這就是隆戈,這件謀殺案的嫌犯。
於是真正懸疑的地方開始了。
我們抓到嫌犯,也確實要將他定罪,卻困難的在於他像是誠實卻又曖昧的言語。

我覺得這本很特殊的地方是,用麥可作為第一人稱視角來書寫,除了可以見識到麥可內心活動以外,我們必須甚至還要去判斷正在說故事的隆戈,每一句話到底是真是假。
這一點對我來說是很難分辨的,儘管劇情中的證據指向隆戈就是兇手、所有的人都在說隆戈是個愛說謊的人,包括麥可也是──即使連隆戈自己本人都說了,他有慣性說謊的個性。
但是一旦投進故事,讀者就有可能像麥可一樣,即使已經提醒過「這個人會說謊」,我們仍會被隆戈的個人魅力所迷惑,甚至是對他吐露自己的真實,於是麥可從記錄故事的人變成向隆戈告解的人,這是很弔詭的情況。
就連我在閱讀的時候,我也迷惑了,一度認為隆戈不可能犯下罪行。

當麥可跟隆戈接觸後,很多事情都在無形中轉變。
隆戈跳過謀殺的那天,闡述了以後的故事、也就是假借麥可的身分四處遊歷,他接受自己新的身分(一度以為自己就是麥克),開始新的戀情,彷彿自己就像是真正的記者去遊歷。
他停不下來謊言,一而再再而三的謊言。
聽著他內心獨白的告解,我認為麥可有種同病相憐的情誼,因為自己也曾經說謊過(寫假新聞),這樣的矛盾,讓他覺得找到同伴、有安心之感,所以才會對他敞開自己的心胸。

別人做過同樣的事的時候,就不覺得是犯罪,而是兩人一種共同的默契、一種同仇敵愾的心情,也就是為什麼麥可之後幾乎任何事都告訴隆戈,把他當成摯友。
至於隆戈,我們只能從他的言談之間了解他,從他說出口的獨白先設想為真的(抑或是假的),再來猜測他真正的樣貌。
我覺得這一點也有點考驗讀者,像我是傾向比較相信人的人,於是我會認為隆戈說的話偏真實;如果是比較理智的讀者,就會將他說謊的慣性放在心上。

要去拆解隆戈的話語其實是很困難的,一直到結局,我認為我還不是那樣確定他的話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。

所以最後的告白、法院的判定,是不是就是真正的結局?其實我看完還不是那樣肯定。
隆戈說的話,半真半假,跟書名的「True」、「Story」十分呼應,真實的麥克,說故事的隆戈。
你相信哪一個?麥可?隆戈?還是誰都不相信呢。









(!)關於結局的一些見解,超雷的。
推理小說忌諱先偷看結局,最好不要提早看。











我覺得這一本跟一般的推理小說有點不太一樣。
他對謀殺這件事的敘述成分很小,花了很多時間在敘述麥可跟隆戈的人生,可以說是對照組、也可以說是借鑒組。
看起來似乎是在看一個人的回憶錄,但你可能會因為這些回憶就讓所謂的價值觀有所衝突。
譬如跟麥可一樣曾經相信過隆戈的話,對他將妻子塑造成一切犯罪的罪人而感到意外──然後就在下一秒又推翻你對他的看法。
隆戈一直在反覆當天晚上謀殺的細節,他可以是那個犯人、妻子是犯人,或者這一切在無意識中發生,挑戰你的推理極限。

麥可最後說,那可能是他第四個版本的故事了,我覺得很值得玩味。
因為,相信過隆戈的人一定迷失在他的故事裡,而你只是個觀眾。
隆戈還是沒有吐露真實。
我想麥可一定從隆戈的身上看見謊言帶來的荒誕效應,所以最後麥可恨他入骨。


一整個情節的爾虞我詐,我相信讀者也被作者狠狠的騙了一頓(我是說我啦)。



2 則留言:

  1. 這是真實故事阿...實際案件 所以作者就是那個造假的記者
    就是兩個人渣的故事 完
    電影拍得還不錯 直白闡述了事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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